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二、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对于不少工薪阶层来说,买一套住房可能会花费掉大半辈子的积蓄,为了减轻购房者首付资金压力,9月19日,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称,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了。通知对政策措施、相关要求和执行时间方面做出了明确。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缴存职工: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首付资金压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竞舟】近日,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 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根据该通知符合特定条件的购房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购买“二手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吗?答:可以,符合提取条件的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二手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直接用于支付“二手房”首付款(以下简称直付“二手房”首付款)。办理直付“二手房”首付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大众网记者 尹蔚 日照报道9月20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发布通知,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以下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办理流程。
大众网见习记者 崔丽丽 济宁报道9月11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减轻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结合济宁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工作实际,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就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微信公众号“济宁住房公积金”9月10日消息,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且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6日讯 记者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提高职工购房资金支付能力,聊城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推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并就有
11月29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通知》(鲁政发〔2024〕10号)、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推动全市房地产
9月29日,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发布《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通知》印发之日起,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东营市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职工: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
原标题:没有购房合同 能否提取公积金?闽南日报记者 肖颖婧近日,市民黄先生向本报致电,称其去年12月在漳浦六鳌买房,已经支付了13万元,房地产公司表示还需再交5万元才能签购房合同。黄先生想用公积金缴纳这笔5万元费用,但得知需要有购房合同才能提取公积金,遂向本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