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自 20XX 年 12 月 14 日期至 20XX 年 12 月 14 止。
为提高国有房屋使用率,实现国有资产盈利。察隅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空置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商铺基本情况1.林芝市幸福小区:1F-B2-116~118;B3-1-109~116;2F-202~204;1F-B2-16、111(拖一带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