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案例,案件审理期间,检方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不予准许,并判决当事人无罪。在认罪认罚广泛运用的当下,基本都是检方怎么定,法院就怎么判,不少人调侃,法院丧失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权。像这个案件中的法官实在太稀少了。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通讯员 马诗君 陈章颖“我司认可诉前鉴定结果,我司愿意接受诉前调解,同意赔偿方案。”“感谢法官和调解员,官司还没打就帮我们讨回了赔偿款。”日前,在武汉黄陂法院多元解纷中心的诉前调解办公室内,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正在撤诉申请书上签字。
在当下,众多人对于此类法律的技术,确切地说,这种司法技术,往往知之甚少。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分享给大家,以便大家日后能够凭借这种司法技术,有效地保护自身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中,撤回起诉,乍一听起来,似乎就意味着认输。然而,实际上,把它当作一种高明的战术,也未尝不可。
点击上方图片回顾专栏往期内容 本期“办案心法”栏目“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特别专题,邀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庭长、一级法官——孙焕焕为我们讲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