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地正在“因城施策”上下功夫,又一城市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徐州市风光 IC 资料图4月18日,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更好地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包括山东青岛、广东梅州、四川眉山、福建厦门、四川绵阳、辽宁沈阳、贵州遵义、四川资阳、广东汕尾、广东珠海、福建泉州、福建南平、福建漳州、广东潮州、广东惠州、广东中山、福建龙岩、四川雅安、安徽池州、安徽六安、安徽淮南等超20城提及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及购房款。
交汇点讯 8月28日,盐城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据统计,此前已有南京、苏州、扬州、南通、徐州明确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另外,连云港、镇江、宿迁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泰州实施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6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