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赛鸽俱乐部发起人在微信群里说要以5万元的高价收购鸽友在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信鸽,可是在鸽友的信鸽取得第二名成绩后,发起人却又拒绝收购。为此,被“放了鸽子”的鸽友将对方起诉至法院。微信群里的聊天对话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在微信群里,群成员张某称,只要群友的信鸽在比赛中飞进前三名,就会付5万元收购鸽子。可当群友刘某的鸽子取得第二名后,张某却拒绝收购。张某在微信群里的承诺是否有效?12月3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与信鸽有关的合同纠纷案当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西安举行500公里国际信鸽比赛。(人民视觉/图)取保候审近一年后,2023年6月5日,田小明收到了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两年前,因为组织了一起信鸽比赛,田小明被控涉嫌开设赌场罪。江都区检察院审查后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流向餐桌成野味团伙非法交易七万余只野生鸟类获刑并赔偿□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孙鑫鑫 陈文佳为获取利益,一团伙明知黑水鸡、田鹀等野生动物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动物,仍相互联系捕猎、销售,以冷冻“鸽子肉”名义托运邮寄,
来源:中国青年报 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众人瞩目的“鸽子案”终于有了结果,30万网友在线围观,北大教授亦对此作出点评。2023年6月4号和7号,张某曾在微信群中表示,将以每羽5万元收购获奖信鸽。然而,二十几天后,当有只信鸽拿了比赛亚军后,张某却拒绝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