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自5月1日起我市对公积金提取政策做部分调整,其中包括职工贷款未还清前,每年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等政策。
5月17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受托银行:根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资源规划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5月28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通知》,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多项举措,同时对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也进行了调整。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中心各部室,各受托银行,各缴存职工: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西房金发【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央广网西安5月26日消息(记者陈锵 见习记者裴伊昕)5月24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修订《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相关事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6月1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
为防范贷款风险、兼顾公平公正,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贷款权益,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现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新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6月27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西安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起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3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30918元,下限不得低于现行的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10月17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同时,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实施价格指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市场实际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