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并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创新点之一:增加了依法终止承包合同的要求,对于承包方消亡的,规定需要依法终止承包合同,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和相关要求。
有粉丝咨询,自己父母和爷爷奶奶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在爷爷奶奶去世后,村集体说爷爷奶奶都去世了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要收回爷爷奶奶承包的土地。村集体能收回吗?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给大家分析下“户”的问题。对于整户消亡的“户”通常是指承包经营户。
2023年1月29日,农业农村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2月17日唐仁健部长签署农业农村部2023年第1号令公布了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3年11月11月1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3年一转眼已经来到4月份,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有序推进之下,乡村土地迎来了新一轮重要调整。目前国家已经正式完成了土地《承包法》的修订工作,在5月1日开始之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也将正式实施。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乙方代表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全部不在了或者已经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乙方在合同意义上、在法律上就不复存在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当然终止,其法律后果就是发包方收回消亡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
来源:【农民日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的案例四(以下简称“最高法典型案例四”)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为什么同为子女,有人可以继续承包去世父母留下的土地,有人却不属于承包户的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