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沙雪良)《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今天(8月11日)发布,其中提出: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如下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截图第三章第八条第九条分别对宅基地申请资格和条件进行说明。
近日,中国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相关政策终于揭晓,这对于众多期待拥有自己的宅基地的农民朋友来说,无疑是一则喜讯。然而,这一政策也让人看到了各地政策的不同,引发了广泛的热议和争议。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政策的背景、实施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全面解决了宅基地的6大问题,比如大家都关心的一户一宅的问题,宅基地使用面积和登记面积不一致等诸多问题,接下来就一一为大家讲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