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城区梳理出群众关心的8大问题,对该区当前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答疑,内容涉及移位翻建、“一户一宅”认定、续建等方面。该区规定,翻建时若就近移位,仍位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实行“新建或移位建设暂不予审批”;待村庄规划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批。
莆田市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从群众住房、教育医疗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9个方面入手,加快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知提出,加快损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全面核定受灾搬迁重建对象,采取搬迁重建的,安置区选址避让蓄滞洪区等低洼地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洪涝灾害频发区等危险区域。
莆田秀屿区月塘镇的沈先生说,他们一家十几口人如今仍合住在村里40年的老宅里。近三年,他们多次向村镇申请翻建,却都被驳回了……兄弟三户“蜗居”40年老宅房屋存隐患莆田秀屿区月塘镇联星村的沈先生兄弟三户以及父母,都住在同一栋平房内。
3月25日,72岁的东太村民陈金栋乘车辗转来到莆田市自然资源局,递上一封感谢信,表扬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李鍏“把群众的事放心上,把责任放在肩膀上,帮助其解决奔波3年多未解决的农村房产遗留问题,是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阿宇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 号、《福建省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技术指南》闽建村〔2024〕11号以及其他地方政策,汇总了关于福建省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以及翻建扩建等标准,并附上相应的法律依据,以下为大家详细解读:一、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标准。
为了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审批与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一。
市民:宝宝五个月半,生病住院,未办理户口,有出生证明,父母都有缴纳医保,请问下能不能报销医疗费用?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2015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规定:父母双方任何一方有参加新农合,新生儿当年度可随父母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享受住院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