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起涉及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彰显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各类危害未成年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不手软、坚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高先生同一天在某宾馆点单21条菊黄河鲀鱼,后认为该宾馆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将某宾馆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青年报记者11月22日获悉,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宾馆向高先生退还货款并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了赔偿。
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通讯员 金红羽市民在商店购买食品后以商品违反食品安全法,将店家诉至法院,要求十倍赔偿。近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披露两起典型案例,法官表示,此类型案件,要符合“生活消费”范畴才能支持。2020年,市民徐某在某店铺购买了10袋鸡翅中,花费1299元。
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近日,成都龙泉驿法院审结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四川某餐饮有限公司向原告刘某支付赔偿金1000元,并驳回原告刘某的其余诉讼请求。2022年3月24日晚7时许,刘某等一行共计7人在四川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某火锅店就餐。
销售者销售的某减肥产品未按规定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能否视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从而支持消费者的十倍赔偿主张呢?法院判了!案情简介2024年8月19日,原告肖某通过微信与被告高某取得联系,以1160元购买了2瓶减肥保健胶囊,并通过案外人将产品邮寄给原告。
近日,不少消费者在食用“简爱”牌酸奶时,尝出了“辣味”,其中有消费者甚至出现了胃部不适、呕吐等症状。相关厂商也发布公告称,已经对涉及的产品进行下架处理。买到问题酸奶怎么办?律师介绍,如果食品确实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主张支付价款十倍的民事赔偿。
原标题:食品消费中 这些问题能否赔偿?淄博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赵晓雯)每年3·15期间,食品消费中遇到的维权问题都是广大市民咨询的热点。外包装说明书有错误能否提出赔偿?非进口食品当作进口食品销售该咋处理?杯装奶茶是否需要标签?
原标题:过节美食没吃够 “舌尖上的法律问题”先学透□ 本报记者 梁成栋□ 本报通讯员 高靖凯尽管春节假期已过,许多人仍旧处于不同的美食包围当中:北方的饺子、南方的汤圆、花样繁多的菜系、不同种类的零食、琳琅满目的外卖等,无论是否在假期里,都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