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部官网发布了教育部等八部门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修订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针对实习内容专业不对口、强制实习、收费实习、简单重复劳动、中介机构参与、违规安排加班和夜班等问题,进一步划定“红线”,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处理规定,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国教育部21日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央广网北京1月22日消息 日前,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背景下岗位升级、职业场景变化新形势,着眼实习全流程、聚焦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在开展实习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
近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明确不得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明确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实习报酬。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陕西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陕西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明确学生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2月2日,自治区教育厅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封面新闻记者 何方迪9月28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全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合法权益,日前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切实保护学生合法
中国教育报客户端讯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准确把握学生实习本质,加强实习工作规范管理、长效治理,严格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落实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守住实习管理底线与红线。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4月28日讯(记者 吴源洪 陈淋)日前,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共包含九章五十条,旨在提升省内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