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通讯员 袁平和 薛治华)6月13日,记者从十堰住建部门了解到,市住建局和市城管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认真开展擅自拆改房屋建筑承重结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擅自拆改房屋建筑承重结构专项整治行动,历时五个月。
5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住宅拆改承重结构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严禁变动住宅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北京市房屋建筑严禁发生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具体禁止行为如下:一、改变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房屋原始设计承重构件。
案情简介 2024年4月23日,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涪城区某酒吧施工现场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存在擅自拆除钢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处罚结果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的条款,属于强制性条文,改动房屋结构后让卫生间部分区域对着楼下厨房,属于违规。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现实生活中的邻里纠纷五花八门,有自家装修改变了卫生间位置后,正对楼下住户厨房的,有在小区里遛狗不拴狗绳,被人拍了视频发到业主群谴责后,对方认为侵权的,那这样的事情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呢?
自家厨房正对着楼上卫生间,这是种怎样的体验?近日,一起邻里纠纷引发关注。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202室的张先生发现自家厨房天花板漏水,检查后认为水是从楼上302室漏下来的,便上楼查看,发现自家厨房的上方竟然是302室的卫生间。也就是说,张先生家厨房漏的水竟是楼上卫生间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