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
4月7日,据徐汇交警发布,近段时间,徐汇滨江地区清晨时段出现“暴骑团”,骑车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漠视实在令人无语。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竞速追逐等行为已明确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日前,徐汇交警支队对非机动车乱骑行开展了专项整治。
河南高速交警一支队副支队长吕厚敬告诉大河网记者,“通过一段时间的查处治理,支队辖区京港澳高速白天时段货车占用快车道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司机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夜晚时段利用夜幕作掩护违法占用快车道。”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2日讯 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隐患大。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如果大型货车进入最左侧车道,由于大型货车车速相对较慢,很容易引起压车情况的发生,甚至引发追尾事故,对其他车辆造成行车安全隐患。
2022年3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高管局哈牡大队勤务二中队接到群众视频举报:一台垃圾清运车,在哈牡高速往玉泉方向行驶刚过阿城时,长期低速占用快车道。此时路内正下着中到大雪,该车严重遮挡后续车辆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12起交通违法案例。涉及“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和“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或停车排队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非机动车拥有轻巧、便捷的特点,是市民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是,有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却为了图省事,就抛开了各行其道的规则,驾驶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在车流中穿梭。这样的行为不仅容易造成道路拥堵,更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近期,北京正值春季出游的好时节,市区公园、近远郊景区甚至是一些因春花盛开而走红网络的道路、河堤都吸引了不少市民“打卡”。交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市民在出行时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交通违法和不安全的情况。
立规矩、守规则是形成有序的交通环境的前提。但很多违反交通法规、不安全驾驶的案例仍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其中,机动车违法占道、连续违法变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非法运营摩的四种现象尤其严重。这些现象会带来什么样的巨大危害?我们在驾车或坐车出行时又该怎样认识这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