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沈阳日前,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运用现代公安科技手段,破获一起发生在30年前的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男, 49岁,四川省达州市人)被警方抓捕归案。 1990年4月18日,大东区小河沿路附近某民宅内发生一起命案,被害人李某被人用利器杀害,凶手作案后潜逃。
28年前,谢某因邻里纠纷,用锄头打砸两名同村人,致一死一伤。1992年5月7日,谢某带着锄头、簸箕去干农活,途中看见刘某在菜地旁的小水塘边洗衣服,二人因换地问题再次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刘某大骂谢某是劳改犯,愤怒的谢某用锄头砸向刘某头部,致其倒在小水塘里。
1994年,摩的司机李某平在湖南娄底身中数十刀被杀,摩托车被抢走。直到30年后的2024年3月,警方终于将三名凶手捉拿归案。被害人李某平的女儿小雅(化名)告诉记者,她从娄底市检察院了解到,因此案已经超过刑事责任追诉时效,娄底市检察院已向最高检报请核准追诉申请。
高息借贷类刑事犯罪案件中,由于有些投资人选择不去公安机关报案,有些投资人错过了报案的时间,或者报案材料出现遗漏等情形,导致生效的刑事判决中并没有附这些未报案投资人的名字,从而不能与已报案投资人一起参与财产执行分配。
案情摘要:某私营企业主因债务纠纷被对方举报高利转贷,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接受嫌疑人委托为其辩护,经听取嫌疑人辩解并阅卷,认为其行为不符合高利转贷要件,拟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后经比对涉案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公安立案侦查的时间,发现即使涉案行为构成犯罪也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应当撤销案件。
现思考一个辩点:即该徇私枉法行为发生在2009年,现在2021年进行侦查和起诉,是否已过追诉时效?《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年前,杨浦区曾经发生过一起轰动上海的劫案。当年,警方在全市展开了大量协查,至今还有许多人记忆犹新。2002年8月1日中午,一名男子持刀闯入了位于杨浦区殷行路上的一家工农邮政储蓄所,他先是观察了一番,不久之后,他就进入到了柜台内部。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有关追诉时效制度集中在《刑法》第八十七条至八十九条,该三条条文对追诉时效期限,追诉期限的中断、延长,追诉时效的开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作出了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