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菏泽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借款纠纷案,李某向孙某借款10万元,两人未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李某只还了3850元,剩余款项迟迟未还。孙某起诉要求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最终,法院判决逾期还款利息从起诉日的次日起计算,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来源:新甘肃】近日,西固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针对案件中涉及的“利息”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解释和说明,为公众提供了有益的普法教育。张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2022年5月,王某因资金需要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一年后还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经常对利息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要不要给利息呢?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案情回顾2021年3月,陈某就借款35万元向汪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逾期按约定2倍利率计算。后陈某未能在期限内还款。
央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 (记者费权) 如果有朋友向您借钱,您知道怎么约定利息吗?如果碍于情面没有书面约定利息,或者只是口头约定了利息,还能问朋友要利息吗?能要多少呢?如果约定了利息,最多能要多少呢?通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来了解一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钱借出去了,却难以要回,即使要回来了本金,却因为未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而损失了很多利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钱袋子”,请仔细阅读本文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该如何处理。
有很多人,愿意把钱借出去,是因为借款人承诺了要给利息,但因为对借款人的信任,或者是没有固定证据的意识,利息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导致到了诉讼的时候,借款人反悔不认可有利息约定,在没有书面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法院关于借款利息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