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有关要求,我部对2015年制定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供各地在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中,依相关政策需重新签订或完善承包合同时使用。
从全国来看,第二轮土地承包于2023年-2029年的九年间次第到期,很多地方正在按照安排部署开展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2024年安徽省、湖南省、广西自治区开展整省试点,通过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后,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书》,农户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放不动产权证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