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群众如有需要办理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业务有关证明是不需要居村组织出具的一起来了解↓有婚姻登记档案的当事人如果遗失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办理补领手续需要居村组织提供证明吗?自2003年10月1日起,上述情况已无需居村组织提供证明。
实践创新、先进典型......1【法律百问】网上起诉离婚不用见面就能离婚,是真的吗?——上海捷铭律师事务所陈燕律师为您解答2【法律百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债,钱由谁来还?——上海捷铭律师事务所金勋仕律师为您解答3【法律百问】夫妻离婚后孩子怎么办?应该归谁抚养?
补领婚姻登记证书指南看过来1、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当事人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原件和照片;证件材料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据民政部8月12日消息,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电子邮件方式、信函方式等方式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3月1日起,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全省通办”,即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来源:【荆州日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3月1日起,我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全省通办”,即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