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5日讯 为更好地促进工程监理依法履职,有效发挥工程监理在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中的管控作用,激发监理行业发展动力,推动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水利厅联合印发《推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我省近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核意见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月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3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下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通知》,仔细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及两份《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全文)【2018年12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订】【2006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发布,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2022年4月3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修订后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制定改革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主要内容。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相关监理行业协会,各监理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监理企业市场秩序,逐步健全住建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化经营,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制定了《西安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改后条文: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 12 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 10 人
编者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授权发布了《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报告(2023)》。评估结果显示,河南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17个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得分超过90分,位列“非常高”组别。
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职转〔2021〕62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23号),广州于2021年作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
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27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公布对五大连池市盛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134家通过虚假承诺方式骗取行业资质企业的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撤销相关建设工程企业相应资质,并予以通报批评。
9月27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134家通过虚假承诺方式骗取行业资质企业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撤销相关建设工程企业相应资质,并予以通报批评。
2022年起多项监理新规施行01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明确:取消公示审核意见环节和相关职称注册条件。申请注册,无需申报本人职称情况。我部在注册审查中不再考核职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