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2022年6月1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提高到不低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并且该规定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国常会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住建部多次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去年6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长效机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布通知,从8月1日起,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算以及工程决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实施以来,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和谐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