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大立法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法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颁布实施,一批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的部门规章印发实施,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四川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五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养护资金、养护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和省、市、县养护资金投入具体要求。
3月29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其中,创设性专章规定了优势再造相关内容,明确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应当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发挥高速公路比较优势,支持集装箱运输车、航空集装器运输车等服务多式联运的车辆优先通行、优惠通行。
从4月1日起,新修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比如最常见的驾驶员手持打电话,这点现在扣3分,要特别引起特别重视,很多司机都轻易就犯的错误,开车还在刷视频,看手机都比比皆是,风险性、危害性都十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