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只要房屋产权清晰、抵押足值,在大多数银行员工眼里都属于低风险贷款业务。笔者认为,任何贷款业务没有绝对的低风险,如果我们银行员工履职不到位或审查不到位,低风险业务同样会演变为高风险业务,甚至造成贷款损失。
有听友咨询:我的朋友向我借钱,并且写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但我事后了解到,朋友将房子先抵押给银行了。请问:我的抵押权能够优先实现吗?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律师团、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剑锋详细解读。
法律规定个人之间是可以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因为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的,同时要满足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正常消费抵押贷款还是比较宽松,经营贷款审核相对比较严格。目前房屋抵押整体稍微严格了一些,主要有政策调整,更加注重客户的真实资质。目前抵押贷款比较活跃的是超一线、一二线城市。房龄不超过30年,个人征信良好,流水足够基本都可以办理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