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龙湖丽景小区门口张贴出了一则由台州市路桥自来水有限公司发布的《欠费停水通知》,引起居民围观和热议。该通知显示,龙湖丽景小区已拖欠水费12万余元,如再不缴纳,台州市路桥自来水有限公司将于10月9日对整个小区暂停供水。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汉龙城小区的商户反映,他们定期向小区物业缴纳了水费,但物业拖欠供水公司水费近68万元,导致小区被停水。物业公司和供水公司均回应,小区管道漏水一年多,每个月损耗4万至5万元,导致多产生水费近48万元。众所周知,供水合同和物业合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13143的网民留言咨询:你好,我是莱山区山之韵小区业主,小区已交房5年了,为什么至今自来水水费还是交给物业,而不是自来水公司直接收取?需要怎样做才能由自来水公司直接管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