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为推动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经国务院同意,应急管理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近日联合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要求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
日前,省安委办下发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全省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严禁新增“头顶库”和“弃管库”。通知提出,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严格落实尾矿库“只减不增”原则。明确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设置居民区、工矿企业、集贸市场、休闲健身娱乐场所等设施。
7月3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尾矿库安全生产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各地集中精力扎实开展了全国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了包保责任清单100%公告、尾矿库风险排查100%覆盖、隐患治理或风险管控措施100%落实、应急物资和预案100%检查完善“四个100%”预期目标,排查治理了2.5万个风险隐患,深入核清了全国尾矿库基本情况和风险状况,首次实现了全国每一座尾矿库风险管控都有政府和部门包保责任人,切实提高了尾矿库风险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