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事,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4问!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