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看到新闻某购房者要求退定大闹售楼部,或者买的房子贷不了款,又或者开发商迟迟未能交楼。当你表达出有明确的购房意向时,无论你有没有困难,销售通常都会找一个人来配合,什么某经理、主任、部长之类的,其实都是他们普通同事,表示可以帮你解决问题或者给你些额外优惠,并表示这是最终价格,这是第二次报价。
签购房合同的过程总是不堪回首,尽管有时小心翼翼,但还是有防不胜防的时候。有些“霸王条款”似“温柔一刀”,警惕“合同陷阱”卖了你。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五大注意事项:陷阱一:五证两书必须看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
央行降息、公积金利好发布,在一系列利好的楼市政策下,芜湖楼市迎来传统销售的旺季“金九银十”。特别是在公积金利好政策发布后,有购房打算的网友们纷纷致电365房博士,问询政策详情。低首付免契税拿补贴,现在确实是购房的绝佳时机。然而,购房是人生大事,需要注意和准备的方面很多。
{“预约”购房}《民法典》颁布后预约合同制度正式确立买房前签订定金协议并支付定金是常见的房产交易形式但从认购到签订正式合同期间如果买受方与出售方无法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定金能否退回?近日鼓楼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林昭仪 江铭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许多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在看房后便向客户收取一定数额的“诚意金”,而消费者常因分不清“诚意金”和“定金”的区别而造成损失。那么,因“诚意金”被转成“定金”,这笔钱还要得回来吗?
合同文本中的疑似不平等条款市民傅女士向“新民帮侬忙”反映,她和丈夫付了10万元定金,认购了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杉云路55弄“星语朗庭”的新房。随后,在将要正式签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多项条款有“不对等不公平”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