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涉台协议离婚的规定1.办理涉台协议离婚登记的机关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协议自愿离婚,要求在大陆办理时,如双方已签订自愿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妥善处理,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关,申请办理自愿离婚登记。
因此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审理时,均适用我国婚姻法。
这对已经离异的明星夫妻再次占据媒体版面,主要是因为大S指控前夫汪小菲从3月起就未履行当初双方约定好的离婚承诺,累计积欠逾500万元新台币的抚养费用,大S也透过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据台媒《镜周刊》报导,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已核准裁定,将强制查封汪小菲在台包括S HOTEL、银行存款等部分资产。
近年来,我国台湾省居民与大陆居民自愿结婚或者自愿离婚的现象比较多,一些法律适用问题一直困扰着当事人,最近霸占新闻热搜的大陆某企业家与台湾艺人的婚姻问题更是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好奇,在大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一方单方面结婚算不算重婚?
#婚姻家庭文|宋苡暄律师近年来,“两岸一家亲”是两岸融合发展的美好成果,包括大S(徐熙媛)、刘若英、孟广美、伊能静和陈妍希等台湾女星都嫁到了大陆。由于疫情影响,也使两岸婚姻家庭当事人及其子女无法正常团聚,两岸婚姻接受越来越多的考验。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2月3日早间,多家台媒报道称艺人大S(徐熙媛)在日本去世,享年48岁。随后,小S(徐熙娣)通过经纪人发文证实了该消息,“谢谢大家的关心!新年期间,我们全家来日本旅游,我最亲爱善良的姊姊熙媛,因得了流感并发肺炎,不幸地离开了我们。
2月3日,中国台湾女演员、歌手、主持人徐熙媛(大S)被证实在日本旅游期间因流感引发肺炎,不幸离世,年仅48岁。大S去世后两个孩子谁来抚养?大S与前夫汪小菲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大S所有,之后,汪小菲开始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2月3日,大S去世的消息突然传来。根据媒体报道,大S是在日本度假期间因感染流感,引发败血症之后不幸离世。纵使外界感到震惊,但也不得不接受她已经离开了的事实。然而,随着大S的离世,有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遗产的分配问题,更是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