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1日,今日起,依据2021年10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的2021年第84号公告,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32个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GSP原产地证书。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2021年第84号公告称,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与此同时,我国海关总署也在近日发出公告,称从下个月1号开始,将不再对那些运往欧盟成员国、英国以及加拿大、土耳其等地的货物签发普遍优惠制度原产地证书,这也就变相证实了西方国家的确决定不再给予中国关税“普惠制”待遇了。
据《环球时报》报道,今年年底前将有32个国家不再给予中国贸易“普惠制”待遇。其实,年底前32国取消中国贸易“普惠制”待遇,与世贸组织非歧视基本原则下的“最惠国待遇”是两回事,这是单个国家或欧盟这样的区域经济组织给出的贸易优惠待遇,并非世贸组织框架下的措施,不可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