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本报海口1月26日讯 (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陈晓琼)记者今天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若干规定,近期对拟提拔任用的26名省管干部,全部按规定进行抽查核实,并进行相应处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凡提必审”,这是干部提拔前的必然要求,主要包括提拔、进一步使用、职级晋升等情形,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需要填写存款吗?小疑:A市副市长林某被纪委叫去谈话,说是个人有关事项填写不实,主要问题出在林某的工资卡上一笔30万元的存款没有填写。上次你说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填写个人有关事项中,并没有存款这个项目。那么,这个副市长不填写存款符合规定吗?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经成为常态,并不是现在才有。当然习惯是一回事,可谁也不敢把这当儿戏,不报、瞒报或漏报原本必须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如个人房产、车辆、股票、基金等,其中不管哪类只要少报一项,后果就会相当严重。
“四必”既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这是当下各地干部选任中的四大要求,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干部任前监督把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领导干部任前监督”新政。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