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切实减少VOCs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实施范围为省内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及新建企业。
11月2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涉及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坑排放含铬超标废水、非法处置废矿物油污染土壤、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涉事公司涉及无锡宜兴、徐州新沂、南通如皋等地。
本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排 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为规范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强化污染溯源监测、监督执法监测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升“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能力,更好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规范化操作指南》,并于近日印发。
来源:环球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西南证券在发布的研报中对此总结为,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促进经济社会向低碳转型。 诚志股份(000990.SZ)是我国清洁能源行业内颇具竞争力的上市公司代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9号),江苏省持续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等一系列工作。2月13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又公布了已经完成失信记分的3件典型案例,其他案例将适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