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小姐向我们爆料说,她在4月2号通过京东APP在Apple产品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了一台iPhone12手机,收货当天乔小姐就进行了手机激活,结果发现手机无故死机两次,手机没有任何反应只能通过强制关机来解决,无奈,乔小姐只能进行退货。
市民陈阿婆向“新民帮侬忙”求助称,去年12月底,她在京东平台花费1780元,购买了一台“樱花雪”牌热水器。由于老伴突发脑梗瘫痪在家,她未能及时开封使用热水器。待老人情况稳定后,新热水器却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出水。
天津的郝女士在天猫商城购买了一款近5000元的儿童学习桌椅,且有无理由退货保障。然而,桌椅让郝女士大跌眼镜...不仅三次换货均有严重损伤,与卖家协调也未果。郝女士在天猫申诉,却被要求48小时内提供质检报告才可维权...
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林钰莹)商品退换却被商家无故找茬?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卷入商家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泥潭之中。本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遭挑战,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3月2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1“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
然而网购毕竟是在无实物的情况下进行,在商品送到前消费者是无法看到或摸到的,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早在2014年3月15日开始执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赋予了网购后悔权,消费者可以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一般来说,网购的护肤品、化妆品打开后,商家是不同意退换货的,因为产品的封口一旦被打开,就破坏了其密封性,影响了存放时间。因此建议大家在网上购物时,提前了解产品性能,如果不想要,可以直接拒收,或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向商家提出退货申请。
这几天央视炮轰京东,说其自设霸王条款,拒绝退货,具体就是一些商品表标注了“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或者没标注用户想退货时候不能退。这个事情可能是个案,但引起了网友广泛的讨论。有的网友说,有的用户就是喜欢买来装一下,然后就不负责任的退货,这样的人就不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