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再审案件,统一劳动争议再审案件裁判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审判监督工作实际,现就劳动争议案件再审实务中遇到的若干问题解答如下,供各级法院参考。
2019年12月13日,王某与朱某股权纠纷一案判令被告朱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某支付款项300万元及利息。后朱某提起上诉,2020 年 6月30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并立案执行。
《民事诉讼法》(2021修订)《民事诉讼法》(2023修订)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