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来喽!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作用,强化举报投诉,实现多方共治。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在国家的发展中,农民工一直是备受关注的一个群体,他们为城市和国家建设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一直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都是一块顽疾,每年都会造成农民工群体的利益受到侵害,而无法有效解决。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网友提问,眼看接近年底,如果农民工发生了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该如何为自己维权?为此,记者来到贵州省劳动监察局咨询相关情况。记者针对农民工朋友关注的几个方面向工作人员了提问。问题1:农民工工资能否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答:不能。
国家一直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从各角度出台政策,保护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支付,2019年12月国务院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将保障农民工工资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进一步预防了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其中主要的措施仍然是围绕“两金三制”,今天和大家探讨两金三制具体是指什么政策和规定,他们又是如何发挥作用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