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后仍然选择共同居住,这种情况被称为“离婚不离家”。虽然在别人看来,他们似乎仍然像以前一样,但实际上,这种情况背后有许多现实原因。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因素,值得我们深入思考。首先,有些夫妻选择共同居住是为了经济原因。
这是一个让人惊讶的现象,也是一个让人困惑的现象。一个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却仍然住在一起,共同生活,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个现象,涉及到了离婚,同居,孩子,借口,现实,原因等多个关键词。这个现象,让我们不禁要问,这是怎样的一个背景?这是怎样的一个动机?这是怎样的一个影响?
【来源:吉林之声】大林和小丽离婚多年,出于习惯和生活便利,两人仍住在一起。后大林因意外离世,未留遗嘱。小丽认为自己与大林属于事实婚姻关系,自己对大林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小丽的主张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