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挂靠”,顾名思义,即挂靠人(自然人或企业)利用被挂靠单位的独立人格和特定资质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或者交易机会,以此来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其业务、税收等方面的限制和监管。其中施工企业中主要表现为虚假出资、挂靠经营两种情形。
最高院《盐城海广置业有限公司、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案号最高法民申5704号,审判法官李延忱、王珅、郁 琳,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案例发布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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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地高院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指导意见和疑难解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内部承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级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本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阅读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在罗某与贵州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1)最高法民终394号]认为,转包关系中的转承包人和挂靠关系中的挂靠人均可为实际施工人,但两者产生的法律效果并不完全相同。
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7日电 (吴平华 苏刚)近日,简阳法院审理一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内部承包自负盈亏的案件,认定劳动者在非因本身原因不能自主经营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承担经营风险所产生损失,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内部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企业承包工程后,将工程交给内部分支机构或项目管理团队,主要利用建设工程企业的生产资料完成工程施工,并由建设工程企业承担对外权利义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本质上是建设工程企业的内部经营方式,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并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