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目的是致力于解决农村存在的土地纠纷、化解矛盾,帮助农民建立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等,而进行确权登记之后农民领到手的《不动产权证书》则依法确认和保障了农民的土地物权,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还权赋能,在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前言: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是很多农民关心的问题,关系到农民个人是否合法持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拥有在农村建房的权利,是否享有农村宅基地相关的优惠政策等,2020年我国农村关于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问题已经基本结束,但仍然有部分地区农村还未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宅基地是近年来农村非常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众所周知农村的房屋、宅基地都需要进行确权,并领取证书。现在很多地区都遵循“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最初的时候,宅基地确权、自建房确权会发放两个证书,宅基地对应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房屋对应的是房屋产权证。
以前农村对于宅基地管控不严格,导致很多农户出现了一户多宅、超占多占宅基地等问题,但目前农村宅基地的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户户口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现在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控越来越严格,想要在农村申请新的宅基地也越来越困难,这让很多农户担心自己家里的宅基地得不到国家的认可,甚至多余的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那么农村一户多宅可以确权吗?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事,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4问!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农村的宅基地统计其实已经基本接近尾声,有关确权的问题也基本结束,关于无法确权的八种情况,黑嫂在以前的文章里写过,所以咱们在这里不再重复,今天主要说一下另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我们都知道,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我们关心的“一户一宅”到底怎么认定?咱们农村农民一户多宅的情况也较为普遍,那么“一户多宅”就肯定不合法吗?
编者按小编写了几篇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文章,上一篇退休人员回农村老家定居,可以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吗?引起了大家的广泛热议,但在大家的讨论中,小编看到了很多人对我国的农村宅基地法律和政策不是很熟悉,因此,接下来,小编会跟大家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