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同班同学发生纠纷,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治安调解协议且履行完毕。事后被侵权人却又将侵权人诉至法院,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已经履行完治安调解协议的情况下,还能继续起诉赔偿吗?
小李家楼下有棵香椿树,春天到来挂满了香椿。小李看着眼馋,摘了几串,谁知却被种下树的邻居老张抓个正着。两人在拉扯中都“挂了彩”。在民警调解下,小李和老张达成协议,小李赔礼道歉并作出赔偿,双方不再追究对方责任。谁知后来小李越想越气,不就摘了几个叶子吗,“私了”太丢人。
孩子在学校追逐打闹时不幸受伤,双方家长经调解后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了赔偿事项。然而签订协议过后,受伤方家长仍将学校和另一方家长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用。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