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首发!阅读文章之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方便与您探讨和分析,可以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十分感谢您的关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假设出现非本村村民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那么他们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很多朋友认为,村里的房子和土地都是自己用的,那么自己也有权利进行自由买卖,其实这种认识是存在错误的,因为农村宅基地非常特殊,跟一般的市场化的商品房不同,有很多限制。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外村人购买本村人农村房屋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丁琼 何元芫 见习记者 蒋文娟)很多人认为,村里的房子和土地都是自己用的,自己有权利进行自由买卖,实则不然。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外村人购买本村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南海网2月21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希望找寻心中“最初的向往”,过上恬静悠闲的田园生活,也正因如此,导致农村宅基地非法流转乱象丛生。近日,文昌法院审理一起宅基地买卖纠纷,明确告知大众:不允许外村人购买村宅基地建房。
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其使用权和流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国家逐步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既保护农民权益,又强化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本文结合最新政策与法律,解析宅基地买卖与转赠的核心规则及实践要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具有特殊性质的权益,其转让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那么,村民将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非村内人员,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近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就给出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