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会计实习生做培训,整场下来感觉真的不一样,95后的年轻人,思维和思考内容的方式方法真的很新颖,我让他们看这些内容,很多实习生说这内容不应该是我们看呀,我们又不做这些制度,应该都是管理人员做的,真的很天真,如果连这些会计制度的根本都不知道,怎么能算一个合格的会计呢?
案 号: 鄂 03 民终 1955 号 案 由: 劳动争议。祥某公司为此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主要有《企业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证明、考勤签到表、关于余某某有关问题的专题研讨会、公告及况宏、李世玖的证言等,因《企业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上并无余某某的签字,证明上所载明的证人仅有况宏及李世玖出庭,其他人员未出庭,考勤签到表为复印件,关于余某某有关问题的专题研讨会并无余某某本人参加,余某某对上述证据均不予认可。
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目前《劳动法》、《公司法》中均未明确规定,它们仅笼统地说明制定规章制度制定主体是用人单位,但从《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来看,公司制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是股东会和董事会,即公司的意思机关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主体。
正如我们在公众号供应链重构文章《采购管理中的“三阶九步法”》中所述,华为供应链变革重视了供应链管理和供应商关系,采购流程三步九阶法中,有五个步骤是关于供应商认证和评价的,而采购执行部分也离不开与供应商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