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发改委会同市房管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基准租金标准参照房源所在区域市场租金的80%确定,廉租住房租金在基准租金标准上下浮动20%的范围内确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有效期为两年。
来源:【红星新闻网】红星新闻网8月16日讯成都市廉租房的年审流程能否简化?购买了成都世园会日场票当天想夜场参观还需再买票吗?30号线一期与1号线交叉是否有规划与高新站换乘?27号线一期进展到哪儿了?……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有回复了。
【成都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财联社12月5日电,据成都住建消息,近日,成都市正式出台了《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其中,新办法调整了租金标准档次,降低了租金缴纳标准,将市场租金(即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40%、70%、80%合并为40%、70%,保留廉租租金标准。
市住建局:根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市民问:廉租房使用人病故租赁期内家人能否续租?我家原有四口人,我和妻子带着年幼的孩子与父亲租住在一套廉租房内。廉租房是以父亲的名义申请的,现父亲病故但房子还在租期之内。夫妻两人的收入状况与当初申请廉租房时相比没有增加,每年工资都没有超过低收入线。
来源:经济日报保障性住房是我国住房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重大改革,“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