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所有权纠纷案,确认该笔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属于原告陈老太所有。陈老太的老伴在2018年年底离世,其生前所在单位根据沪委老第39号文件规定,于2019年2月给予一次性抚恤金费用18万余元。
2019年5月30日,张某某的配偶林伯英、女儿张静、张丽以及成都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工作人员到锦江区军人事务局申请办理张某某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其中,亲属关系证明载明,张某某与林伯英系夫妻关系,育有3个女儿,分别是张林、张丽、张静。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退休人员的遗属可以领取这9笔钱: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企业年金账户余额、职业年金账户余额、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百岁老人丧葬补贴以及丧假有工资等福利。
今年河南省在职工,退休人员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其家属享受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变化是非常大的,不再按照原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需要按照全国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财政部所下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在办法当中明确规定遗嘱的待遇为一次性领取的待遇,而且所需的资金,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来进行支出,所以说作为退休人员离世以后,那么家属是能够领取到相应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待遇,当然这个丧葬费和抚恤金,本身它就是属于两
一、企业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殉职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