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公告中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办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税务局的回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交了295元企业年报代办服务费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却仍被官方提醒尚未完成企业年报公示4月11日武汉洪山警方从一起治安警情入手通过集群作战,深度研判成功打掉一个非法获利200余万元的虚假服务涉诈团伙捣毁涉诈窝点8个抓获嫌疑人155人295元服务费打了水漂“企业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