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推动和促进医药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以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为出发点,在总结药品流通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12月12日上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通气会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办公区举行。市监局副局长周穗杰出席通气会。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各检查分局、省药品检查中心:为进一步优化医药领域营商环境,大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批零一体化经营工作,《关于开展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批零一体化经营工作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22日经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制定印发新版《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经营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粤发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新规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 胡美然 摄粤发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新规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 胡美然 摄中新网广州4月20日电 (蔡敏婕 李婷婷)广东发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新规,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