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原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盟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规范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我区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