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这一重要改革举措,对于保障和规范执法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强化对人权的执法司法保障和对产权的依法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为提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妇女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编印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机关干部职工应知应会100问》《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100问》《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基层群众应知应会50问》,将通过本平台陆续刊载,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