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获悉,为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日前,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十大制造业和十大研发重点领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系列指引》,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那么,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过程中,特殊事项又该如何处理?申税小微带您来了解~特殊事项一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形一:特殊收入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
申税小微,我看到你的提醒:10月申报期可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我们企业第二季度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第三季度确实还能享受对吧?当然可以!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别着急,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