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网站消息,因从进口自越南的1批次小公鱼干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企业Investment commerce fisheries corporation-INCOMFISH Corporation, Seafood & foodstuff processing factory No 5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1年10月2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1年10月7日第2274/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和韩国的高果糖玉米糖浆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和韩国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越南相关产业也存在实质性损害,但是无法认定涉案产品的倾销与越南相关产业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决定终止本案反倾销调查。
国外糖价成本低廉,税前和我国食糖报价形成了千元以上的差异,内外糖价丰厚的套利空间是往年走私糖猖獗的主要原因,但是在国家日益强化的监管力度以及疫情后边境管控升级的背景下,走私糖进入国内的难度加大,取而代之的是通过进口 “0”关税糖浆,再加工成白糖或冰糖后国内销售,实现内外价差套利;
近日,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多则公告,以下进口产品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Workshop I and Workshop value-Ha Noi-Can Tho seafood Joint stock company 和To Chau joint stock company 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2022年6月30日。
海关部门在对韩国DAI HAN FISHERIES CO., LTD、印度尼西亚PT. REMBANG SPORTINDO MANDIRI和越南AN THINH TRUNG SEAFOOD JOINT STOCK COMPANY - PROCESSING PLANT等3家水产品企业进行视频检查时,发现不符合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新冠肺炎:防止新冠肺炎在食品企业传播的指南》及食品安全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暂停接受上述3家企业自2022年8月15日后启运水产品的进口申报。
越南糖类制品产量下降近日,据越南《人民报》报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1月起越南糖类制品产量较往年大幅下降,但受市场旺盛需求的刺激,糖类制品走私活动已在与柬埔寨、老挝接壤的西南边境地区出现,对国内糖类制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
据海关总署消息,因从进口自越南1批次冻巴沙鱼柳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1批次冻鱿鱼干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水产品生产企业I.D.I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和Branch of Blue Sea Agriculture & Seafoods Processing Limited Company in Binh Thuan 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