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在选择网购的商品时,会特别注意是否有“7天无理由退还货”,杭州的小钱也是如此。“因为下单前看不到实物,网购的东西难免会出现不符合自己期望的情况。虽说这不能完全怪商家,但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保障,会放心不少。
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购买商品时,遇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问题,该如何维权?“退一赔三”适用于卖家有欺诈行为时,即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物。
一般来说,网购的护肤品、化妆品打开后,商家是不同意退换货的,因为产品的封口一旦被打开,就破坏了其密封性,影响了存放时间。因此建议大家在网上购物时,提前了解产品性能,如果不想要,可以直接拒收,或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向商家提出退货申请。
3·15普法微视频全系列链接:3·15普法微视频①:消费维权,一定是“谁主张,谁举证”吗?3·15普法微视频②:商品拆封了,就不能退了吗?3·15普法微视频③:商品涨价后拒不发货,可以维权吗?3·15普法微视频④:买到假酒,可以要求赔偿吗?
然而网购毕竟是在无实物的情况下进行,在商品送到前消费者是无法看到或摸到的,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早在2014年3月15日开始执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赋予了网购后悔权,消费者可以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规定》),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去年3月15日开始执行的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网购族“后悔权”:七天内可无理由退货。但现实中,商家常常以“已拆封”等为由拒绝执行。中消协曾多次在调查中表示,针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多,内容多为退换货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