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机动车违法处罚标准:1、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罚款300元。2、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罚款300元。3、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4、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5、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罚款500元。
最近深圳公布了《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一个人名下只能有一个电动自行车号牌”,简称“一人一车”。结果网友看了,理解成“只能一个人骑,不能载人”,于是就有了“小孩后面跟着跑”的疑问。看了这个评论,真让人忍不住想笑啊,画面感一下子就出来了。
两轮电动车轻便、灵活是许多群众常用的交通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一辆两轮电动车搭载两人甚至更多的情况警察蜀黍提醒绝对不可以电动车超员载人不但违法还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一旦出现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案例示警1月26日,曾*驾驶小型轿车由门前场地由西向东右转弯进入益寿路时,与谢*驾
南都讯记者陈文才据交警通报,2020年6月13日1时25分许,田某驾驶粤B*0号牌小型轿车沿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大街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湖田路路口时,该车车头与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由李某渊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李某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行车记录仪显示,小轿车涉嫌超速行驶和“闯黄灯”,电动车司机涉违规载人闯红灯,两车发生碰撞。
在深圳存在着这么一个群体,通常聚集在各个地铁出口,各个小区和街道交通枢纽处,但它们不堵住大家的路,会留出一个只能过一个人的空间,非常的有素质,当你从他们身边路过时还会主动跟您打招呼,有时还会显得过分热情。
每一种交通工具存在都有它的“合理性”,但不是所有的交通工具都具备了“合规性、安全性”,比如我们熟知的老年代步车,因为不具备合规性,目前在多地都禁止使用,我们熟知的摩托车,因为安全性较差,在很多城市也被禁止使用。
电动车是一款轻便、实用、实惠的交通工具,它是很多在城市打拼的低薪上班族非常依赖的上班代步工具,也是很多家庭中用来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而这样的交通工具,却在近2年在诸多方面受限,甚至在很多地方都面临被整治的境遇。
2月6日,广东深圳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开 学迎接新学期交警蜀黍这里有几点安全事项要跟家长、学生们提提醒— 1 —路上通行守交规学生在步行、过马路时要集中注意力,观察路面情况,切不可低头玩手机或横穿马路。
近期,互联网流传一些短视频、帖子,主题是“感谢某某教授,深圳禁摩被全面叫停”。对此,笔者经检索相关判例,再经由相关判例,核对了相关法规,发现这类视频、帖子传达的内容可能不太准确,具体如下:一、相关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