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法院通过电话和微信通知吴某某应诉,吴某某接听了电话,并通过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微信好友申请,在向其微信送达应诉材料后,吴某某将工作人员的微信好友删除,拒绝接听电话并关闭手机,法院又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知悉,吴某某仍不回复。
就会认为收了法院的法律文书才叫真的惹上官司。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庭受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在前往送达诉讼文书的路上,送达组多次尝试电话联系被告王某但并未接通,随后去其住所地查找,但其家中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
不收传票、不接法院电话、不出庭应诉……在审理过程中,总有一些当事人消极应诉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这样真能“躲”得过去吗?面对当事人玩“失踪”,刻意躲避法院送达,法院该如何解决?东港法院法官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近年来,受当事人提供地址不对、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等困扰,法院“送达难”问题愈发突出。针对这一难题,广州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中,严格以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参考,创新一批送达方式方法,并总结提炼了“广州法院民商事送达十大典型案例”,有效破解“送达难”,提高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