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郭某入职莱西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日,郭某向莱西某公司出具声明书一份,载明:本人确认公司已告知本人缴纳社保事宜,因本人不愿在本地区购买社保,特声明如下“本人自愿放弃在公司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要求公司不要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费用等。
“自愿放弃社保,每月多拿500元工资!”——这样的诱惑,你心动了吗?近年来,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诱导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看似双赢,实则暗藏巨大风险!今天我们就来揭开背后的真相!1. 自愿放弃社保,真的划算吗?表面看:- 员工每月多拿几百元工资。- 公司省下了社保费用。
劳动者自愿放弃所在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由公司每月补贴他200元,几年后员工后悔,公司为其补缴了社保,但要求他承担近4万元的滞纳金。日前,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结一起案件,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滞纳金由公司承担。2016年4月,老李入职某保安公司。
原标题:员工自愿放弃买社保,公司能否免责?(主题)法院: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应承担补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及利息(副题)南宁晚报讯(记者 郑芳 通讯员 王吉祥)用人单位想节约用人成本,员工想当月多拿一些薪金。
据8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报,当地一劳动者于2016年入职某保安公司,并签署自愿放弃社会保险承诺书,所在公司每月为其补贴200元。几年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该员工后悔,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为此,双方多次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对簿公堂。
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和员工的法定责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公司与员工签署一个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将应缴的社保费用以现金形式发放到员工工资中,如果因补缴社保而产生滞纳金,那么这个滞纳金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点 击 上 方 蓝 字 关 注 我 们 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应尽义务。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是否有效呢?
原标题:可以自愿弃缴社保吗?“明天来公司签合同,顺便签一份承诺书。”“什么承诺书呀?”“放心吧,签了你每月能多拿些钱,这是为你好!”书面承诺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本人。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不向公司主张其他权利。